各校区、系(部):
根据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2007年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交通教指委[2007]05号),现将我院2007年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继续支持中青年教师,特别是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通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发挥科研立项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1、重合作。每个项目要有3人以上合作,鼓励与行业企业、跨校联合申报。
2、重实践。项目立项应围绕院校教育教学的实践,重研究过程。
3、重成果。项目立项应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重成果转化。
二、项目申报范围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3、交通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4、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5、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6、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研究与实践。
7、工学结合的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8、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9、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10、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研究与实践。
11、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12、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校企组合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13、交通职业教育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开发的研究与实践。
14、交通职业院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15、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交通类职业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对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立项。
四、申报办法
1、《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可从“交通职业教育网”中下载,http://210.33.156.2/hzw/,或从通知附件下载。
2、《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于5月20日前报科技教育研究发展中心,同时上报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玲
电话:826800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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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