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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警风采
校卫队队长职责
校卫队队员职责

校卫队队员职责

一. 队员在分队长领导下工作,担任学院治安、消防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 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严格训练,爱岗敬业,严格遵照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坚持原则,着装整齐,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四. 在巡逻时必须做到勤查、勤看,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分队长。
五. 凡遇到学院发生突发事件,无论当班与否,都应挺身而出,制止不良倾向或平息事态,要机智勇敢果断,勇于冲锋陷阵,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大无畏精神。
六. 队员在值班巡逻中发现各类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置或控制,对表现突出者将给予表彰或适当的奖励。
七. 队员因特殊情况请假,由分队长转交队长或处内批准。假条交队长备案,月底扣薪。
八. 值班情况随时接受队长或处内的检查,若发现上班睡觉、脱岗、迟到、早退或不服从管理者,对本人轻者罚款,重者开除,分队长负连带责任。
九. 严格门卫制度,进出校门的物资车辆、外来人员必须登记,除特殊车辆外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发卡进出。
十. 保证完成学院、队长或分队长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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