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上级治安综合治理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建议和意见,经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认真抓好综合治理的各级组织建设,完善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时组织各级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随时掌握院内治安动态,及时向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督促做好学院重点部门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5、适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及时掌握和发现院内治安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7、整理好综合治理的文件资料等基础工作,搞好自身的业务建设。
8、完成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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