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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部门人员介绍
保卫处工作承诺
保卫处工作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门卫制度

保 卫 处 工 作 职 责

一、坚持政治、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增强团结。
二、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事故的宣传防范工作,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严格门卫守护制度和校园巡逻制度,严格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负责督促检查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和侦破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处理校内各种突发事件。
五、做好师生员工及家属的法制教育和说服教育工作,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好校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严格对外来人口的管理,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处理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相关事宜。
六、贯彻消防法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落实防火责任制。
七、认真接待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及其他来访人员。做好调查研究,为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当好学院领导的参谋。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外宾来院期间的保卫(警卫)工作,保护学院党政领导的人身安全
九、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的户籍与身份证管理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作好保密工作,同窃密、泄密以及出卖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
十一、完成学院党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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