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借阅问答
1. 借阅证如何办理?
从2005级新生开始,图书馆不再办理借阅证,用学院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即可进行图书的借还。目前学院“一卡通”正在办理中,在“一卡通”发放之前,新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二楼阅览室阅览图书、期刊、报纸,只限阅览但不外借。
2. 在哪里查找馆藏文献目录?
从我院图书馆主页或图书馆二楼、三楼检索台公共检索机上可以进入我馆书目检索系统,查阅我馆馆藏文献的机读目录。
3. 如何在书库中迅速找到你所需的图书?
你可以先在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中查找图书的馆藏位置、可外借数量等信息,记下此书的索书号,然后前往相应的书库寻找。书库中的图书是按索书号从小到大排列的,按索书号可以迅速找到你需要的图书。
4. 索书号的构成与用途?
索书号是读者入库找书的依据,例如:I247.5/2209。“I”表示文学书籍,“247.5”表示解放后出版的中国长篇小说,“2209”是顺序号。
5. 怎样使用代书板?
图书馆的馆藏图书是严格按索书号排列在书架上的,使用代书板是为了让读者将书籍按索书号放归原处,以免造成乱架,影响其他读者找书。代书板的使用方法:读者入库时用借阅证换取代书板方可入库找书,读者从书架上找书时,应将代书板插在该书的位置,如不借该书,必须把书放归原位,同时取出代书板,如确定要借该书,将代书板取出,到借书台办理外借手续。
6. 持有超期书是否影响借书?
持有超期书的读者必须将超期书归还后才可借其它书籍,同时还要交纳超期罚款。
7. 怎样办理续借?
读者办理续借必须是在图书不超期的情况下进行。您可到图书馆让管理员帮您办理,也可在网上自己办理,网上办理方法如下: 您可从校园网或图书馆检索台进入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点击“读者查询”,输入本人的读者条码号和密码(如无密码可不输入),然后点击确定。调出自己的借书信息,点击要续借的图书前的选择框,然后点击提交即可。最后要注意查看还书日期是否改变,还书日期后延一个周期,这样续借才算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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